“你凭啥不给我钱?我都给你装修好了,实在不行,俺给你店砸了。”
“你来,你来,光脚不怕穿鞋的,我又没说不还,这疫情反复,哪家生意好做?”
装饰装修合同引发纠纷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双方僵持不下
剑拔弩张
是原告无理取闹还是被告逃避职责?
法官又将如何处理?
近日,固始法院陈淋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纠纷案件,以贴心的司法服务消解了两企业的“坚冰”。
2019年,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约定由原告某装修公司为被告陈某经营的某娱乐会馆进行装修,完工后经结算装饰装修款为22万元。被告陈某向原告出具了22万元的欠条,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经催要,被告因经营困难仅支付了2万元,尚欠20万元一直未付,被原告起诉至固始法院。
陈淋子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孟凡吾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因争议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后依法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过程中,承办人仍然没有放弃调解,耐心地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冷静思考,力求将支出最小化、利益最大化,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期支付原告20万元欠款,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还以为今天会白跑一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纠纷!”签完字后,原告如释重负,连声向法官致谢:“你们的服务这么耐心周到,我一定要为你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