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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 | 司法为民,共创和谐邻里

发布时间:2022-08-26 17:07:03




共创和谐邻里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有时邻居间也会闹矛盾。面对边角地开荒引发的纠纷该如何处理?近日,固始法院郭陆滩法庭用巧招儿、妙招儿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联合村委会、司法所法律工作者一起为群众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是同村村民,两家之间田连埂地连边,张某在争议土地上修建围墙,李某冲动之下将围墙破坏,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审理经过

      郭陆滩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霍皕第一时间邀请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到现场查看现场,多方了解情况,梳理双方争议焦点,认为双方系邻里关系,判决虽然好下,但当事双方的矛盾却很难化解。为缓解双方的对抗情绪,尽快解决矛盾,避免矛盾升级,承办人决定到现场调解,以求案结事了,取得双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承办人和司法局、村委会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家里展开调解工作,一开始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调解人员见此情景,决定另辟蹊径,开始和当事人聊家常,在聊天中适时地为当事人讲通邻里关系,再从身边遇到的几个案例通俗的讲述给双方当事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的方式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理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下一步,固始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坚持把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诉前、诉中各个阶段,积极引导通过“联合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累,弥合修复情感,把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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