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利一招和重要一环。近日,固始法院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对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组实行统一集中办公的请示》,该方案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认可和部署实施,信阳中院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通报(破产审判专刊)中,通报表扬了这一创新举措。
自2003年固始县国有企业破产工作启动以来,先后有近二十家国有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直到现在,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的审判程序虽早已终结,资产处置及职工安置却没有到位,各清算组依然在坚持开展工作,各清算组均存在着另行租赁办公场所、支付的租赁费、水费、电费较高,以及租赁房屋质量较差企业档案保管不便等情况,极大的影响和制约着破产案件审理。
面对县破产企业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法院开拓思维,创新思路,积极进行探索,请示被批准后,县政府将所有破产企业的清算组集中在固始县老行政中心办公,由工信局统一协调,并为每个清算组配备了独立的办公室、档案室和办公设备,办理了就餐卡,解决他们办公和就餐问题,为破产清算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截止到目前,已经有五家清算组入驻新的办公场所,其他几家清算组也在陆陆续续入住。在崭新的办公场所,各清算组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工作,破产案件审理也驶向新的“快车道”。
“这种清算组集中办公的方式,不仅提升了清算工作效率,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同时也减少了清算组因租赁办公场所、档案室,购置办公设备等产生的破产费用成本。”固始县政府办法规室主任胡兰怀表示。
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实施破产案件集中办公制度,是固始法院对破产审判的又一重要举措。下一步,县法院将会继续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持续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举全院之力打造县域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