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固始法院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效为目标,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以更高司法水平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调解做加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装上“推进器”
一个案件,原告满意,被告舒心,均对承办法官竖起大拇指。
近期,固始法院通过两案合并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郑州某机械公司与固始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牵扯到两台装载机的买卖及质量问题。其中一台装载机郑州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追要下余货款在郑州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审理,在该案中固始某公司以质量问题提出反诉。固始法院受理的是郑州某公司起诉固始某公司追要第二台装载机货款纠纷。案件受理后,因将近年关,承办法官考虑到企业年终清账问题,及时安排了两次开庭,在庭审中拿出大胆的调解方案,两案合并调解,分别处理,对一台装载机双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重新约定付款时间及机器维修事项。对第二台装载机,退还给卖家,买家适当支付使用费。双方握手言和。
事后,郑州某机械公司向承办法官发来感谢短信,固始某公司向承办法官送来写有“保护企业权利 构建营商环境”的锦旗,以表谢意。
优化服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装上“加速器”
3月15日上午,当事人将一面写有“解困纾难显担当 为民服务勇作为”的鲜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陈青云手中,对固始法院能够切实解决企业困难表达真挚的感谢。
某水产批发商在与某公司长期合作期间未签订买卖合同,每次供货仅由批发商员工于配送单上签字,累计未结算配送单二百余张。而某公司以起诉主体有误,及均未对账为由,不同意支付货款。
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使双方在三日内对账完毕,且确定了付款主体。于是,原告对系列案件的三个案件撤诉,合并为一个案件。考虑到疫情期间对某公司的冲击及某水产批发商追要货款的迫切需求,承办人着力说服双方当事人从商业利益的长远考量,不要计较眼前得失,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意见,案件在10日内得到圆满解决。
固始法院以倾听企业需求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措施,成立“营商环境”专项审判专班,涉及立案、审判、技术室、执行、审管办各部门,形成院领导统筹调度营商专干新格局。下一步,固始法院将继续勇争潮头、久久为功,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工作机制、延伸司法职能,进一步暖企、护企、助企,司法助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