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一乡镇林管站副站长为攫取不义之财,采取欺骗手段,将其承包的荒地当作耕地上报,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99900元。12月15日,固始县法院审理该起犯罪案件,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昊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陈昊系固始县城关镇人,原固始县郭陆滩镇林管站站长,案发前任郭路滩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法院查明,被告人陈昊,男,1970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原固始县郭路滩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2003年,被告人在担任郭路滩镇林管站副站长期间,经郭路滩镇青峰村村委会和该村上家村民组村民代表同意,承包了上家村民组两处共70亩的荒地,用来种树。其后,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该70亩荒地与其在其他地方承包的退耕还林土地一起,作为退耕还林土地上报,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指标。被告人共领取自2003年至2008年间国家粮食补贴91020元,生活补助8880元。在固始县纪委对其调查期间,被告人退交赃款7195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承包的荒地作为退耕还林土地上报,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法院遂据案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