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用时仅17天。固始法院高质高效的审理,获得了原、被告双方的赞誉。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积怨,又拯救了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
基本案情
某涂料公司自2016年开始租赁某集聚区工业园区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间,涂料公司前期均按时支付租金,2016年夏,因楼顶水塔关水阀失灵,导致某涂料公司生产原材料被淹,涂料公司受损金额数十万元。经涂料公司申请,集聚区同意将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租金由12元/㎡/月减至2元/㎡/月,作为对涂料公司损失的补偿。
2018年,涉案厂房产权变更为某资产管理公司,因资产管理公司对集聚区降低租金补偿涂料公司损失一事不知情,要求涂料公司仍然按12元/㎡/月支付相应租金,涂料公司拒绝支付,并继续使用承租厂房至今,为此,引发诉讼,资产管理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拖欠租金1261296元,承担违约金50000元。
审理经过
在庭审中,涂料公司提出抗辩,称2018年至2019年减免租金未兑现,疫情期间应按规定减免租金,违约金过高,企业大量货款未清收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请求固始法院主持调解,愿意分批支付应付的租金,继续承租该厂房。因涂料公司当庭未能提供减免租金的证据,资产管理公司对减免租金一事不予认可,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考虑到涉案厂房在租赁期间产权发生变更,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对减免租金不知情,加之疫情及市场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建议资产管理公司代理人庭审结束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庭审情况,主动向集聚区了解减免租金是否存在,本着诚信诉讼、化解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争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调解结案。
资产公司根据法院的建议,庭审结束后主动向集聚区了解相关情况,得知确有减免租金未全部兑现的事实。经固始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资产公司认可扣除减免未兑现的租金及减免疫情期间三个月的租金,将原主张的租金数额由1261296元变更为929376元,分期支付;
2、违约金由50000元变更为25000元;
3、涂料公司继续承租涉案厂房。
法官说法
受市场经济下行及之前疫情影响,民营企业生存艰难,涂料公司未能及时支付租金,既有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原因,也有合理诉求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因素,如果法院对此类案件一判了之,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时,裁判结果一定会责令涂料公司搬离厂房。可以预料,判决之日就是涂料公司破产之时。
在审理本案时,承办法官对案件法律关系抽丝剥茧、细致审理,在查清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和法律关系的前提下,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逐步缩小分歧。紧紧围绕“公平与效率”的主题,能动司法,高效解纷,秉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生存发展”的理念,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丰收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