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大于天
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就要践行“枫桥经验”
做群众身边的“和事佬”
及时发现纠纷
及时予以化解
这不
固始法院“又双叒叕”收到一面锦旗

近日,当事人来到固始法院李店人民法庭,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高效审判”的鲜红锦旗送到李店人民法庭庭长饶亚军手中,对固始法院能够切实解决群众难题表达真挚感谢。
基本案情
原告小丽(化名)与小张(化名)1993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于1996年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后补办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女一子,现均已成年。原被告婚后前期夫妻感情尚好,由于原被告长期异地外出务工,双方感情出现破裂,在随后几年的生活中,双方未尽到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自独立,经济上也分开。双方于2019年在县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2021年双方又进行复婚登记,双方再次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再次发生矛盾,原告曾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但均未果,故原告起诉至固始法院。
审判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有离婚意愿,但就财产分割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具体诉求,深入了解双方的症结所在,引导双方冷静、平和的恳谈,希望双方从相互理解的角度去考虑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的走访调查,联合村委会现场调解,查清原、被告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现状后,在村委会的见证下,承办法官就债务归属、财产分割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劝说下,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固始法院在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时,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始终,让双方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固始法院将进一步积极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对在审理过程中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赡养纠纷等案件,坚持联合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开展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尽调,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