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空明月悬 光彩露沾湿
相思渐浓处 又是中秋时
在法院的工作里
我们经常提到一句话
“案结事了人和”
为画好这个美好的“圆月”
固始法院始终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
筑牢司法为民理念
坚持在回应群众期待中
释放司法温度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发生在固始法院里的“圆满时刻”
圆满一:解“薪”愁

法官,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的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到呢?现在可以赶着节日回家跟家人团聚了。”
家住杞县的马某,常年在固始务工,因老板拖欠工资,沟通未果,遂起诉至法院。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收到案件后,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迅速与该承包方取得联系,明确指出其拖欠工资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释明诉讼风险,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讲解下,承包方有意愿调解,接着人民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约到法院立案庭调解室进行调解,在调解室大家一起算准了账目,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圆满二:守“未”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固始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小学,开展了一场妙趣横生的法治之旅,为同学们上好秋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以实际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围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交通安全、预防沉迷电子产品、防溺水教育等方面内容开展生动具体的普法教育。同时,在活动现场向学生们发放了法律知识读本和精美小礼品。通过此次普法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同学们的法治素养,提高了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
圆满三:“执”责在肩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原是亲戚关系,因多年前的借款问题产生矛盾,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决李某需偿还张某借款及利息,但李某未按期履行,张某无奈之下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石豪不仅多次上门释法说理,还查明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通过细致的查人找物,法官发现李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但因涉及其他纠纷,执行难度较大。法官不畏艰辛,多次上门与李某沟通,耐心解释法律后果,同时对李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
经过石法官联系,张某和李某一早到达法院具体协商还款事宜,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说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李某还是言之凿凿、态度强硬,直到送拘前一刻,李某最终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尽快筹钱,于傍晚时分终于筹齐资金,偿还了全部借款,在法官的调解下,与张某握手言和,张某的债权得以实现,多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圆满四:当场履行
近日,固始法院胡族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的实现矛盾纠纷的一次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的监护人一次性赔偿原告余某各项损失共5万元,并当场支付,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站在四分之三的
时间节点
我们在一起团圆也共同回顾着
那些奋斗的
两百多个日夜
再回首我们步履匆忙却脚踏实地
用公正司法的力量
守护人民团圆的幸福
值此中秋佳节之际
固始法院祝
全体干警及家人中秋快乐!
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
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