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的五名农妇为牟取不义之财,竟想出假扮孕妇掩人耳目的花招,偷盗奶粉。1月6日,该五名犯罪团伙的另三名成员李玲、杨红喜、郑彩霞被固始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李玲、杨红喜、郑彩霞和魏永兰、周景芝(二人已判刑)均系固始县柳树店乡农妇。为发不义之财,五人合谋由其中一人或二人扮成孕妇的模样,另三人掩护,前往超市等处盗取盒装奶粉。
2008年7月31日上午,五人经分工,窜至县城新华联超市内,乘工作人员不备之机,利用上述方法盗走超市“施恩”牌精装奶粉二段四盒、三段二盒,盗窃价值1128元。
2008年8月1日上午和晚上,五人先后窜至县城隆兴街“贝贝乐娃”婴幼儿用品专卖店和县城西亚超市内,乘人不备,利用同样方法,盗走“多美滋”牌、“惠氏”牌、“伊利”牌奶粉共33盒,盗窃价值5147元。在盗窃西亚超市时,五人的行为被工作人员发现,魏永兰、周景芝被扭送公安机关,三被告人逃脱。2009年6月24日,三被告人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玲、杨红喜、郑彩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三被告人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