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枫桥式法庭创建 | 多方联动解纷争,法润乡土促营商

发布时间:2025-04-11 15:41:32


      近日,固始法院分水人民法庭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联合分水亭镇综治办、龙台村村委成功调解一起同村邻里间的承包地置换纠纷,一纸“协议”打开邻里间的“矛盾锁”,让双方握手言和,保障了分水亭镇提振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建设。

      当事人胡某与郑某均祖居胡上庄村民组,双方父亲系亲戚故交。二十年前,胡某的父亲将其所承包的位于路边、临近水渠的一块地基允诺给郑某的父亲建房。胡某在北京多年打拼小有成就后为提振家乡经济发展决定回乡创业,于是在胡上庄村民组转包土地,同时想收回其父当年允诺郑某父亲建房的土地,建设大鲵生态养殖基地,因没有得到郑某的同意,双方纷争遂起。



      龙台村村委及分水亭镇综治办闻讯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并及时联系到县委政法委和分水法庭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接到通知后,相关负责同志前往案涉土地现场实地勘察,理清纷争的来龙去脉。

      为了将纠纷实质化解在诉前,分水法庭庭长马牧原前往龙台村村部,联合县委政法委、镇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共同搭建“阳光议事厅”,多次与矛盾双方用“一杯清茶话家常”的方式进行座谈,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从法律层面逐项梳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耐心地进行现场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邻里土地矛盾纠纷。



      最终,在县委政法委、分水法庭和分水亭镇综治办三方人员凝心聚力地多次调解下,郑某与胡某选择用另一块土地进行置换,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土地置换合同》,多年的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龙台村党支部书记刘举中表示:“分水法庭以实际行动化解村内矛盾,引导村民学法、守法、知法、用法,倡导邻里恭谦礼让,让我们感触很深,为我们村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很多新思路。”

      此次分水亭镇龙台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分水法庭主动融入乡村治理的生动实践,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将“诉源治理”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村民自治在法治的轨道上越走越新,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了鲜活的地方实践样本。



文章出处:分水法庭 李瑞宇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87713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