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固始县法院加大司法宣传软硬件建设力度和人力支持,宣传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与国家级媒体的沟通联系进入良性运行轨道。今年9月底,法院审理固始锁匠起诉广东一锁具公司侵犯肖像权、名誉权一案。鉴于该案的典型性和警示意义,该院宣传部门全力以赴,全面了解案情,及时组织、撰写、发送宣传稿件,稿件被众多媒体采用和发表,社会反响很大。今年12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的记者来到固始,现场采访了办案法官、研究室人员和原告刘某。固始法院领导和宣传部门均给予积极配合,受到央视记者的好评。2010年1月4日晚八点,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以《擂台赛上的不速之客》为题播出了节目,社会反响很大。
2008年10月,固始县城郊乡农民、锁匠刘某以“玥玛”锁具的制造者、广东中山市镖臣防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镖臣公司)在其“玥玛”锁的宣传画册中使用了刘某的肖像并用“诋毁者”、“小偷专用的破坏性工具”等字眼,对刘某肖像权、名誉权造成侵害为由,向固始法院起诉镖臣公司。固始法院于今年9月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固始法院宣传人员通过与承办人员沟通、熟悉案卷、与原告座谈等,在极短的时间内写出了2500余字、内容全面的宣传报道。文章先后被《大河报》、《河南法制报》、《中国法院网》、《新浪网》、《中国平安网》等媒体发表或转载,并引起中央电视台记者的关注。今年12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的记者和采编人员与法院宣传人员多次沟通,联系采访事宜,均得到固始法院宣传人员的积极配合。记者来到固始后,采访了办案法官和研究室人员,还采访了原告刘某,均得到固始法院的大力协助和周到安排。国家级媒体的跟进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固始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力,对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张扬法制,维护公平正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也成为固始法院2009年度司法宣传工作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