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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时食指被切断 雇员获全额赔偿

  发布时间:2010-02-10 15:35:51


    河南省唐河县一名修车师傅在为受雇的汽车维修配件店修理汽车时,不幸被汽车拉力杆切断右手食指。2月10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雇员损害赔偿案件作出判决,判定马某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总计16362元。

    法院查明,原告张某系河南省唐河县张店镇人。张某从汽修学校毕业后,经人介绍受雇于马某在县城经营的补胎配件店,从事汽车维修及养护工作。

2008年9月12日晚,张某在为一客户修车时,右手食指不幸被拉力杆切断。原告当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经鉴定,张某伤情为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某受雇于马某,从事汽车修理养护工作,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在从事维修活动中受伤,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也无重大过失。故应由雇主马某对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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