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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法院四项措施妥善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03-01 15:19:09


    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固始法院积极行动,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工诉讼。适度放宽立案条件,对起诉状格式不规范或口头起诉的予以受理;落实便民措施,开通立案热线,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三是增强审限意识,提高效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尽力调解结案。不能调解结案的,要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下,确保一个月内结案。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要积极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力争一个月内执结,不留积案。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审理和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争取支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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