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固始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和河南省高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辖区县情、院情,科学谋划全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度创新年”活动和“团结和谐年”活动为抓手,把三项活动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全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继续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审判管理,加强指导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警示教育和廉政建设,执法培训和构建学习型法院,司法公开民主和执法监督。
二、按照省高级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的要求,清理、补充、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的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对以往以《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关于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规定》、《关于对普通干警诫勉谈话、辞职辞退的规定》为主体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其他院纪方面的规定重新审视,做出新的规定,形成科学合理、内容全面、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三、在全院开展“团结和谐年”活动。按照《固始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团结和谐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党风、党纪的教育培训,观看战争年代艰苦创业、团结奋斗的影视作品,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定期开展“团结就是力量”为主题的演讲和乒乓球、篮球、拔河、游泳等文体活动竞赛,增强干警“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责任意识,形成工作联动合力,打造团队精神,营造和谐司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