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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送上门” 男子将错就错将其奸淫获罪

  发布时间:2010-04-02 15:00:41


    固始县一女子因醉酒误入陌生男子房间,该男子把持不住自己,将女子奸淫。4月2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送上门”的强奸案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洋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刘洋系固始县城郊乡鸡场村农民,现年20岁。2009年6月19日夜,被告人刘洋与其干弟冯某在县城“忠诚旅馆”住宿。午夜,冯某外出,房门未关。刘洋则趴在床上看电视,后睡着。次日凌晨3时许,刘洋醒来,其借着电视荧光屏的光线,见一年轻女子进入其房间并倒在床上睡下。被告人闻到其满身酒气。见该女子仅穿着内衣,被告人难以自持,将其强奸。

    经查,被害人张某系固始县城关镇回民新村农民,当晚和他人吃夜宵,喝了一杯白酒和三扎啤酒,后和其女友殷某入住“忠诚旅馆”。

    事发前,张某如厕后返回,误入被告人的房间,导致案发。

    事发后,张某和殷某报警,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带走并刑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洋乘被害人醉酒之机,违背其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系因被害人错进房间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故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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