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一农民无建筑行业资质,土法上马承包工程,酿成惨剧,其本人也受刑赔钱。4月19日,固始县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孟祥山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孟祥山系固始县沙河铺乡莲花村农民。2009年7月,被告人在未取得建筑行业资质的情况下,承建固始县柳树店乡街道刘某的住宅工程。其未在施工工地设置安全防护网。
2009年8月7日下午14时许,施工工人游某在刘某在建的住宅二楼施工时,因吊机出现故障,游某从二楼楼顶直接摔下。游某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游某系高坠致胸腹部脏器广泛性损伤致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9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祥山未取得建筑行业资质,违反建筑规章制度,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施工,以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