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偷将手伸进他人衣袋内行盗窃之事,不料运气不佳,刚将一沓3000元的现金掏出衣袋,这笔钱就滑落到地上了,自己手中仅拿到了最外层的一张百元钞票,旋即被人发觉并抓获。法院仍按3000元数额判其刑罚。4月27日,固始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麦合木提·麦麦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麦合木提·麦麦提,男,现年26岁,维吾尔族,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人。
2009年12月13日下午,被告人麦合木提·麦麦提窜至固始县城关中山大街百姓大药房门口,在此处徘徊并在人群中寻找合适的扒窃对象。13时许,其发现被害人李某一行,即采取尾随扒窃的方式将其羽绒服口袋内的3000元现金盗走。未料,就在其认为自己将要得手的时候,钱却从手中滑落,自己只抓得一张百元的钞票。被害人一行闻听动静,发现其偷盗行为,立即将其当场抓获。被盗的3000元现金也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麦合木提·麦麦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3000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坦白罪行,且赃款已发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