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一农民辛苦攒钱,却因嫌麻烦不存银行。没想到,其挖空心思藏在自家老式电视机扣缝内的4000元现金被一名来自外地的“专业级”小偷窃个正着。4月29日,固始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光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光辉,男,现年23岁,系安徽省阜南县人。
2006年5月23日下午,李光辉窜至固始县陈集乡春店村预谋行窃。其瞅见该村村民徐某夫妇下田干活,门未锁好,遂趁此机会溜入房内盗窃。进入卧室后,李光辉快速巡视四周,很快将目光落在徐家的一台老式电视机上,并在电视机扣缝内,“成功”发现4000元钱,将其盗走。
被盗后,徐某夫妇懊悔不迭,称他们因嫌麻烦,不愿将钱存到银行。
李光辉得手后便外出打工,自以为平安无事了。没想到,事隔三年多,杭州市公安局党山派出所根据网上提供的被告人信息,将其抓获。2010年2月2日,李光辉被固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其后,李光辉将赃款全部退还失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光辉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能积极退赃,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