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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犯弟弟与哥哥互换居所躲避抓捕 哥哥窝藏获罪

  发布时间:2010-06-12 08:44:35


    河南省固始县一农民顾及兄弟情面,与在逃犯弟弟互换居室,致使弟弟逃避抓捕。哥哥被搭上“陪罪”。6月11日,固始县法院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何加义拘役四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何加义,农民,现年47岁,住固始县徐集乡古城村。

    何加义的弟弟何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2010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六),思家心切的何某潜回家中。做贼心虚的他担心被他人发现告密。于是,当天晚上,为了躲避公安机关可能实施的抓捕,何某向其哥哥提出住在哥哥家。被告人何加义碍于情面,在明知其弟弟是公安机关正在抓捕的在逃犯的情况下,同意了何某的要求,与何某换房居住。

    当晚,固始县公安局徐集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对犯罪嫌疑人何某实施抓捕。干警们来到何某家,发现一男子。当干警询问其是不是何某时,该男子并不否认。干警遂将其戴上手铐。该男子见状,方才承认其是何加义,而不是何某。此时,犯罪嫌疑人何某已闻讯逃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加义在明知其弟弟何某是公安机关正在抓捕的在逃犯的情况下,仍向其提供居所,致使其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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