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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抢包犯迷糊 “110”来了仍不松手

  发布时间:2010-06-18 10:45:39


    河南省固始县一青年男子“酒壮英雄胆”,过了一把抢包的瘾。可惜,酒喝过了头,没了“自保”意识——直到公安“110”干警来到现场,该男子仍在和被害人争夺手提包,终被干警当场抓获。6月18日,固始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袁新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袁新勇,现年23岁,初中文化,农民,住固始县三河尖乡汤岗村。

    2010年3月2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袁新勇酒后窜至固始县城区中原路,尾随马某、丁某、李某三名女青年。被告人首先对丁某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实施抢夺,未能得逞。被告人又去抢夺马某所携带的手提包。马某边跑边招来一辆出租车,并迅速坐进去。被告人追上出租车,一只脚踏进车,用胳膊夹住马某的脖子,继续拉抢马某的手提包。马某一边报警,一边攥紧包子。但被告人仍不松手。随后,接警的“110”干警将被告人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新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在抢劫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鉴于其能坦白其罪行,系初犯,对其减轻处理。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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