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始县一农民好心将自家宅基让出若干给一邻居建房,后该处宅基被村委会划归受让人。再后来,城镇建设使该处宅基成为门面。该农民后悔莫及,遂阻止邻居建房,被邻居的侄儿铲豁嘴唇。7月12日,固始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叶广银拘役五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叶广银,文盲,农民,住固始县往流镇余棚村。与被害人陈某系邻居。
1995年,被告人的姑姑叶某从务工地返回家乡。因其老屋倒塌,陈某答应在其主房西面,由叶某盖两间简易房栖身。1998年,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时,叶某住处的宅基使用权被划归叶某所有。当时,陈某并未提出异议。
2009年8月,陈某所在的余棚村因小城镇建设被开发。叶某的住处及周边被规划为六间门面房。陈某见此情景,后悔当初决定,遂多次向叶某主张要回宅基地,遭到拒绝。2009年12月7日,叶某在规划的宅基地上建房时,陈某阻挠。下午14时许,被告人叶广银与陈某发生冲突,叶广银持铁锹将陈某嘴部铲豁。经固始县公安局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赔偿被害人12000元经济损失,被害人对其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广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 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并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案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