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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丧偶处对象假冒警察帮销货 文盲农民连骗仨女子

  发布时间:2010-07-20 15:05:40


    河南省固始县一文盲农民靠着三寸不烂之舌,忽而变身“丧偶男子”,忽而变身“人民警察”,竟轻易博得三名女子的信任,向该农民“慷慨解囊”。7月20日,固始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长江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朱长江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朱长江现年41岁,文盲,固始县丰港乡高圩村农民。曾因犯诈骗罪,于2004年12月29日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被告人常年在宁波务工,因好逸恶劳时常入不敷出,便决定“重操旧业”,骗取他人财物。

    2008年11月,在从宁波回固始的长途客车上,被告人朱长江主动跟司机秦某搭讪,谎称其妻子因患子宫癌去世,让秦某介绍一个合适的女子。被告人并称其在宁波开办一装饰板工厂。秦某随后介绍家住固始县国营农场的离异女青年赵丽(化名)与被告人相处。被告人向赵丽吹嘘其在县法院后面有一幢房子,还有轿车。不久,被告人称其在固始县桥沟乡征了60亩土地,准备办一个分厂,因办土地使用证资金周转不开,遂向赵丽借10000元现金。被告人再次借钱时,引起赵丽怀疑。赵丽并让被告人还钱,被告人随后更换了手机号码。赵丽方觉上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8年12月,被告人朱长江从宁波回固始途中,与其后面座位的南大桥乡李侠(化名;离异)相识。被告人假称其在宁波开办一五金厂,每年能赚一、二百万。他妻子因病死亡,他这次是回来相亲的。李侠对被告人产生好感,临分别时双方互留联系方式。此后双方相处。半月后,被告人称其在家乡建厂需买设备为由,向李侠借50000元钱,并声称其有360万元的定期存款快到期了,当时取出来划不着。李侠就借16000元给被告人。不久,李侠提出到被告人在宁波的工厂和丰港乡的老家看一看,均被被告人拒绝。李侠发觉上当并报案。

    2009年3月,被告人朱长江从宜兴回固始途中认识家住潢川县桃林镇、在宜兴经销紫砂壶的女青年刘芳。被告人当时身穿一套从地摊买来的保安制服,遂谎称其是固始县公安局刑警队长,刚调到潢川县公安局,任职还未宣布。刘芳竟信以为真。被告人吹嘘其可以帮助刘芳往固始县各大超市销售一千套紫砂壶。此后,被告人以其到信阳跑关系买官尚缺资金为由,先后10余次借走刘芳现金5700元,并拿走刘芳价值约1200元的紫砂产品。

    因被告人无法兑现其“推销紫砂壶”的承诺,引起刘芳怀疑并报案。2009年7月1日,被告人朱长江再次到桃林镇向刘芳借钱时,被等候在那里的潢川县公安局当场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朱长江退赔赃款5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长江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招摇撞骗罪。被告人朱长江主动退还部分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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