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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采购吃回扣9万 农技中心主任领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0-10-09 10:04:13


    一名有着研究生学历的事业单位领导为贪图私利,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回扣90000余元,结果东窗事发,不仅丢了乌纱帽,还锒铛入狱。10月9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建辉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杨建辉现年46岁,硕士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担任固始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2006年初,固始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被告人杨建辉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决定利用该机会牟取利益。经人介绍,被告人结识郑州市二七区某化玻仪器站负责人邰某。2006年底,被告人代表固始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邰某签订分析仪器购销合同,采购价值300000元的仪器。2007年3月和8月,固始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又从邰某处购买价值278880元的化验药品。2008年,固始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从邰某处购买价值150000元的化验药品。

    期间,为答谢被告人,邰某先后通过另外一家公司给予被告好处费61300元和30000元。

    法院另查明,案件侦查过程中,被告人杨建辉向侦查机关退出现金10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建辉利用单位采购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好处费91300元,归个人所有,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赃,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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