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丁法官,在你们的共同努力下,这场官司终于尘埃落定,你们为这个案子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感谢固始法院领导培养了这么公正负责的法官。尤其您,是我最感激的人,我和孩子永远铭刻在心!”这是不久前,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一位未婚妈妈李娜(化名)在固始县法院讨要孩子抚养费取得成功后,在返家的班车上,给该院老法官丁治学发来了的一条短信。
李娜是信阳市浉河区一名下岗职工,现年27岁,未婚,因家境贫寒在河南新郑务工。2007年夏,固始县某局职工赵强(化名)因公到新郑出差,在一家服装专卖店购买衣服时与李娜相遇。赵强吹嘘其是单位的一名领导干部,家有两套住房等。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李娜与其发生了婚外情。
2007年8月底,李娜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当李娜来到医院打算作人流手术时被告知,因其子宫内膜很薄,如做人流将有可能导致终身不孕不育。无奈,她只得保胎。2008年6月,李娜在医院剖腹产下一女。更加不幸的是,李娜在生产期间患上了围生期心肌病。
李娜从意外怀孕到生育和因生育染病,期间与赵强多次联系。赵强不是装聋作哑,就是谎说自己在外地打工,不愿承担责任。而更令李娜忍无可忍的是,赵强怀疑其是跟别的男人同居生下的孩子。李娜绝望了,她决心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母女俩的正当权益。
2010年9月2日,李娜向固始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赵强承担小孩抚养费139600元。主审案件的丁治学法官是一位年过五旬的老同志,有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在案件开庭前,他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丁法官了解到,李娜因患有严重的围生期心肌病,不但行走有些吃力,连说话都气喘不已。其情感特别脆弱,一句不顺耳的话都可能导致她放声大哭。为此,丁法官对李娜轻言细语,耐心劝慰。而赵强说话轻描淡写,拒不承认孩子是他的,不愿接受调解。
为弄清本案的是非曲直,丁法官建议李娜做亲子鉴定。9月9日,信阳市公安局对赵强、李娜和李娜女儿的DNA血型作比照检验,结论为:李娜女儿与李娜、赵强存在血缘关系的比例大于99.9%。面对鉴定结论,赵强只得低头认错。
但是,在此后的调解工作中,李娜却将诉讼标的由139600元一下子提高到216000多元。在与法官的言语中,李娜还流露出“办案法官偏袒另一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看法。
2010年9月17日上午,合议庭顶着李娜的误解,对李娜诉赵强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李娜坚称,赵强一直说其是固始县某局的领导干部,且有两处房产,因此她的诉讼请求并不过分。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庭审调解不成。当日下午16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
休庭后,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庭调取了被告赵强近六个月的工资表,调查了被告单位部分知情人。经查,赵强是单位的一名普通职工,且没有任何房产,现一家三口与其父母同住。
9月19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到庭质证。李娜终于了解到赵强的真实身份和家庭经济状况,也消除了对法官们的误解,主动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下午,法庭又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赵强承担小孩抚养费111400元。除先期支付部分费用外,以后按年度支付剩余费用。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双方都非常满意。
双方签收调解书后,被告赵强支付了前期费用。在返回信阳的路上,李娜向丁法官发来手机短信:“谢谢你们!由于你们的辛勤劳动,我和孩子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我们太佩服你们的工作态度和做法官的艰辛。我们在诉讼中给你们出了那么多的难题,你们却不计较,一门心思为我们解决难题,真让我们佩服。您是我最感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