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始县一村支部书记利用当地超生户不缴纳巨额社会抚养费就入不上户口的难处,以帮助办理入户手续为诱饵,私收超生罚款。五户村民花钱买来的户口簿原来是村支书与街头打了小广告的办证人联手导演的闹剧。他们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10月28日,固始县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熊海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撤销其原犯非法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缓刑,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张乃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熊海金系固始县观堂乡人,曾因非法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于2006年7月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张乃昌系固始县沙河铺乡人,案发前系该乡姚营村支部书记。
被告人张乃昌所在的姚营村有不少超生户因交不起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当地公安派出所不为其办理超生子女的入户手续。被告人张乃昌正是利用超生户不愿多交钱又想入户口的心理,向他们吹嘘,只要交少量的钱就能帮忙办理入户手续。
自2008年10月始,被告人张乃昌通过街头“帮办证”的小广告电话联系被告人熊海金。熊海金又通过街头小广告与武汉的一名办证人取得联系。熊海金按照被告人张乃昌的吩咐,要武汉的办证人刻一枚“固始县公安局沙河铺乡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又通过固始至武汉的客车代运,以150元的代价买来假章。被告人熊海金在被告人张乃昌提供的事先打印好的户口信息页面上加盖假章,并以每户200元的代价向被告人张乃昌收取费用。
自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张乃昌共为本村村民胡某、宋某等五户超生户办理假户口本。张乃昌所在的村委会以罚款名义收取24000余元。
2010年4月,胡某等人将办理的户口本与派出所核对,发现其超生的子女根本未入上户口,方觉上当。经固始县公安局鉴定,胡某等人的居民户口本上的印章印痕系伪造。二被告人随后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海金、张乃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居民户口本,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熊海金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并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