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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头呆脑”一男子 盗窃成瘾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0-12-08 08:39:39


    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虽然精神发育迟滞,在外人看来呆头呆脑的,可偷起东西来一点也不含糊。其先后三次因行窃入狱。12月7日,固始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义全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陈义全现年36岁,系固始县张老埠乡河口村农民。因盗窃罪于2006年5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8年1月,被告人因再次盗窃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出狱后,被告人陈义全“手痒难耐”,于2010年5月3日夜,溜入张老埠乡河口村朱某室内,盗走现金600元。5月4日夜,被告人窜至张老埠乡街道卫某的个体商店,偷走现金200元。用同样的方法,被告人陈义全又先后5次盗窃。其盗窃金额共计2286元。

    案发后,经安徽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被告人陈义全为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义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义全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的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陈义全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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