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始县一村民发财心切,从他人手中转买一处小煤窑违规开采。没想到仅一年时间就发生事故,两名工人因小煤窑缺氧死亡。该村民为此付出惨重代价。12月21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卢万才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卢万才系固始县方集镇田冲村农民。为了发财,2006年,被告人卢万才伙同他人从吴某手中买下吴某在方集镇杨山村非法开采的地下小煤窑一口,从事非法开采活动。被告人在负责管理小煤窑开采活动中,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检验装置。2007年9月5日,被告人雇佣的工人许某、杨某在小煤窑开采前检排井下积水时,因缺氧窒息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二被害人家属损失各100000元,取得谅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固始县方集镇田冲村村委会向法院递交了“帮教承诺书”;被告人及其家属保证今后不再从事小煤窑开采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万才违反国家规定,私自开采小煤窑,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并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出具了帮教材料,被告人及其家属保证不再从事小煤窑开采活动,故合议庭认为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