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始县一村医借行医看病之机猥亵女童,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2011年1月28日,固始县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村医、被告人柴光启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柴光启现年45岁,系固始县沙河铺乡王营村农民,经营个体医疗室。
2010年9月3日上午7时许,被害人谢娜(化名,女,1999年4月出生)到柴的医疗室看病。被告人柴光启在为谢检查身体时,借机将其裤子脱掉,对其下体抠摸。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柴光启利用行医之便,猥亵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其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