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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法院“五五普法”坚持审教结合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03-04 15:43:57


    河南省固始县法院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提高辖区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的同时,紧密结合法院各项工作实际,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审判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把个案审判与以案说法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进程,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以来,该院的“五五”普法工作做到“四个落实”、“四个到位”,即组织落实、计划落实、时间落实、活动落实,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院始终坚持把办好每一起案件看作一次普法活动。为此,法院运用各项规章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约束干警的司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通过良好的审判行为影响公民的学法、用法、守法、护法行为。五年来,该院共审理各类案件12000余件,案件质量逐年提高。通过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取得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该院坚持以多种形式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防止案件矛盾激化方面,推行排查隐患定人包案责任制,建立预防矛盾激化的网络体系防止因当事人矛盾激化而发生民转刑案件。该院还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特别注重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与保护。针对青少年可塑性大的特点,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坚持惩教结合,实行感化、挽救的方针,尽量判处非监禁刑,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主动与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分析犯罪原因,探求解决办法。对确因经济原因而未能聘请辩护人的,依照法律规定,该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确保其行使诉讼权利。

    针对辖区为全省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少年儿童多的实际,该院把“维护校园安全,打造一方净土”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建立了以刑事审判少年合议庭和七个人民法庭为主体的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常年为城区和农村的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创新法制教育形式,由单一的普法授受式向互动式、模拟法庭、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法律常识问卷调查的复合式教育方法转化,不断增强普法效果。实行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强强联合”。法院把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官集中起来,群策群力,共同上好法制课,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与时俱进,常讲常新。随着普法素材的日益丰富和普法经验的积累,授课法官更加注重备课。从普法案例的选择,到授课时语气声调的掌控,再到当前学生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都成为授课法官考虑的事项,以便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2007年以来,该院共举办各类普法教育56场(次),发放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测试问卷6300余份,受到教育部门和广大师生的欢迎。

                  

责任编辑:王道新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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