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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军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1-03-22 10:19:51


    一起现役军人离婚后与前妻之间的财产纠纷,经过固始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于日前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和军人所在部队均对办案法官付出的辛劳和展现的调解艺术表示敬佩和由衷的感谢。

    该案男方吴某是固始县张广庙乡人,现为四川省双流县某部队现役军人。2006年,吴某与安徽省霍邱县女子杨某自愿离婚。当时,为了顺利离婚,吴某答应向杨某补偿60000元现金,并给杨某出具一借条。因粗心大意,吴某误将60000元写成60000万元。

    此后,杨某持借条向男方及其家人索要60000元现金。男方则以其所写“60000万元本来是戏言”为由加以拒绝。

    2000年11月,杨某将吴某告至固始县法院。对于该起涉及现役军人的特殊财产纠纷诉讼,主办法官张勇和审判员熊耀然、李祖林十分慎重。张勇认为,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背景,宜调不宜判。于是,他通过电话与男方及其所在的部队有关领导取得联系,营造调解氛围。开始时,男方有抵触情绪,时常借口部队公务繁忙、抗震救灾任务重进行搪塞。法官们并不气馁,而是耐心向其释疑解惑,终以诚心打动男方和部队领导。办案法官又数次走访女方娘家,向其告知男方并不富裕的家境,敦促女方换位思考。

    经过办案法官数次调解,吴某与杨某于日前达成由吴某补偿杨某22000元现金的协议,并于接调解书时一次性履行完毕。双方当庭表示谢意。男方所在部队还专门打来电话,感谢固始县法院法官付出的辛勤劳动。

                                

责任编辑:王道新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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