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贪图便宜买赃物 鸡飞蛋打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1-04-01 10:32:18


    固始县一农民为了占小便宜,以极低的价格购买他人盗窃的摩托车。结果,车被追退失主,该农民还因触犯刑律获刑。3月29日,固始县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罚金2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杨某系固始县草庙集乡沈塘村农民。2010年10月6日夜,尚某伙同李某在县城陈元光广场附近盗走郭某的一辆建设125型摩托车(价值2000元)。被告人杨某为贪图便宜,在明知此车系犯罪所得的赃物的情况下,仍以600元的价格予以收购。

    案发后,摩托车被追退失主。2011年1月17日,被告人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对所购赃物系明知而予以购买,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道新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91503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