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云霄县一名男子与河南省中牟县、固始县三男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相互勾结,销售假冒伪劣香烟,案值巨大。4月25日,固始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清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20000元;判处被告人任士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0元;判处被告人吕永贵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20000元;判处被告人万玉兵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周清远系福建省云霄县东厦镇农民。被告人任士海系河南省固始县沙河铺乡夹河村农民。被告人吕永贵系河南省中牟县郑庵镇农民。被告人万玉兵系河南省固始县城郊乡陈圩村农民。
2009年10月15日至12月22日,被告人周清远从福建省云霄县通过物流公司以托运的方式分11次将292件卷烟发往郑州,然后由被告人吕永贵通过郑州豫锋物流公司托运到固始县。被告人任士海安排被告人万永兵将货物提出。此批卷烟系玉溪、帝豪(硬黄)、红旗渠(银河之光)3个品牌,共计15710条。被告人周清远以玉溪900元/件、帝豪480元/件、红旗渠(大件为每件60条、360元/件,小件为每件50条、300元/件)卖给被告人任士海,共得销售货款96060元。被告人任士海得货后又高价卖出,共得销售货款38068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扣未销售的卷烟1906条,经鉴别检验,扣押的卷烟系假冒伪劣产品。被扣押的卷烟货值12608元。
2010年1月12日,被告人周清远从福建省云霄县通过物流公司,以托运货物的方式将52件卷烟发往郑州,然后由被告人吕永贵通过郑州亚亨物流西北快运,发往西安市宇升货运公司。后因被人举报,此批卷烟被西安市烟草专卖局查扣,经检验系假冒伪劣卷烟。
用同样的方式,被告人周清远于次日从福建省云霄县通过物流公司再次托运30件卷烟,不料又被西安市烟草专卖局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清远、任士海、吕永贵、万永兵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销售伪劣卷烟,销售金额及未销售金额分别达到50000元以上和150000元以下,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周清远、吕永贵通过物流公司分11次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给被告人任士海,销售金额96060元。被告人周清远、吕永贵发往西安市的两批次82件假冒伪劣卷烟,因有人举报而被相关部门查获,其货值达420165元,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并从重处罚。被告人任士海,万玉兵购买假冒伪劣卷烟后,加价销售,销售金额380680元,未销售假冒伪劣卷烟1906条,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并按销售金额处罚。被告人周清远、吕永贵、万玉兵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永贵、万玉兵系共犯中的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被告人吕永贵、任士海、万玉兵有揭发同案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