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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服务员财迷心窍 行窃经理后悔迟

  发布时间:2011-06-09 09:04:51


    固始县一宾馆女服务员财迷心窍,以至于在值班期间监守自盗,潜入该宾馆经理办公室行窃。该服务员最终也因自己的“一时糊涂”受到法律的制裁。6月9日,固始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黄某,女,现年21岁,住固始县南大桥乡石岗村。

    2011年1月25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黄某在固始县某网络宾馆吧台值班期间,窜至宾馆七楼,用钥匙打开该宾馆经理陈某的办公室,将衣柜内的4500元现金盗走。

    1月27日,被告人黄某做贼心虚,将所盗得的4500元钱全部退还被害人。同日,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刑拘后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其将所盗财物全部退还给被害人,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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