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一方当事人以服毒、跳楼方式要挟执行法官的相邻建筑纠纷案件,固始县法院执行法官运用智慧,利用案件说情人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该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刘某系固始县城关镇北关村居民,其与固始县会计函授站系南北居住的紧邻,两家西侧为公共走道。2006年12月,刘某在自家平房上增建二层建筑。2007年春节期间,刘某擅自在自家房屋西侧紧挨公共走道房焊制楼梯作上下二楼所用,影响了函授站员工和车辆的出入,双方形成讼争。2008年12月27日,固始县法院依法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自动拆除其焊制的楼梯。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拒绝履行,函授站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固始县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刘某先后委托其三名亲友向案件执行人员说情。执行法官了解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反目成仇,积怨达2年之久,且双方居住相邻,如果贸然强制执行,不仅可能使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而且影响该区域的社会和谐稳定。于是,执行人员多次找到刘某,做其思想工作,并深入执行现场邀请刘某的邻居到场,营造张扬法治、弘扬正气的宣传攻势,终于使刘某的思想逐步发生转变。
2009年4月,执行人员再次来到现场,动员刘某自动拆除楼梯。刘某基本表示认可,但其妻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并且赶到固始县法院,站在执行局楼顶,手持一瓶装有内容物的瓶子,扬言若法院强制执行,她先喝农药,后跳楼。执行人员赶紧对其好言相劝,刘某妻子方才放弃轻身举动。
为了保证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又不发生意外,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迂回战术;遂多次找到原给刘某说情的三个亲友,有理、有据、有节地向他们坦陈案件必须得到执行的理由及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使他们深受震动。于是,刘某的说情人反过来为执行人员“说情”,联合起来到刘某家做刘某夫妻的思想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2009年5月22日,刘某主动拆除其焊制的楼梯,改为在自家东山墙焊制一副小型楼梯,从而彻底清除执行申请人固始县会计函授站出入公共走道的障碍。至此,该起相邻关系纠纷实现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并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