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固始县法院行政审判做好外务农民工维权“加减法”

  发布时间:2011-07-13 08:36:57


    河南省固始县法院立足辖区农业大县、劳务输出大县的实际,始终秉持“把工作做在前面”的原则,多年来扎实推行农民工维权专项工程,让农民工安心务工、放心回归。既妥善化解了现存的外务农民工权益纠纷;又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和自觉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更多的潜在矛盾和不安定因素,为振兴当地劳务经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固始县长年在外务工的人员达50万之众,主要集中在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北京等城市和地区,劳务收入占全县GDP的三成多。针对广大务工人员(主要是农民工)分布地区广泛、法律知识普遍欠缺、维权意识淡漠的实际,固始县人民法院自2006年始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工程,成立了维权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程实施方案》。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农民工维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防患于未然。多年来,该院利用农忙时节和重大节日农民工大量返乡机会,组织行政审判庭和三个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抽调的业务骨干,在县城繁华地段和乡镇集市,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监察法》、《侵权责任法》等,以增强农民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减少和杜绝可能发生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事件。

    实行外务农民工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告知制度。即在答辩期间,对被诉行政主体实施倒计时督导,促使其与管理相对人和解,尽量把行政争议化解在成诉之前。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诉讼案件,全部减、缓、免收诉讼费。2006年以来,该院诉前化解236起行政争议。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务农民工起诉的行政案件逐年下降。2010年为4起,2011年上半年为2起,且全部以准予撤诉方式结案。

    深入外务农民工聚居地,以案释法,扩大审判效果。该院行政审判法官把外务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当作“精品”,以精雕细刻的态度延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为此,办案法官深入案发地就案讲法,发挥行政审判的辐射效应,达到审理个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农民工及固始驻外农民工工会维权组织的高度赞誉。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89494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