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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割转包酿惨剧 工人“无障碍”坠楼死

  发布时间:2011-08-08 17:17:41


    时下,在建筑领域,不乏大工程层层转包导致一些无资质的“土包工头”土法上马,赚些小利的事;与之相伴的往往是事故。8月8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就宣判一起因一农民转承包一商品房建筑工程的木工业务,在施工作业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致一名施工工人跌落死亡的案件。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杨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杨勇,男,1970年6月出生,系固始县沙河铺乡梓树村农民。

    2010年5月27日,被告人杨勇从固始县中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转承包固始县远大置业温州“俏巴街”10号楼项目工程的木工业务。被告人杨勇组织工人施工时不按规定安全施工。同年9月28日下午,工人石某在该工地的六楼施工时,无安全网,也未系安全带、安全绳等救护设施。石某因操作不当从六楼脚手架上摔下,当场死亡。经固始县公安局鉴定,石某属脏器破裂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2010年9月29日,远大置业项目部与被害人家人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家人30万元。被害人家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2010年10月15日,被告人杨勇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审理中,被告人所在的基层组织承诺帮教,所在社区表示愿意做好矫正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勇作为施工作业组织者,在施工管理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杨勇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杨勇认罪态度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所在社区具备矫正、监管条件,对其适用缓刑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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