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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嘘县领导是其干爹能揽得工程 男子骗表哥五万

  发布时间:2011-08-15 11:32:00


    固始县一职工为谋取非法利益,虚构自己身份信息,诈称自己是本单位的一名副局长,某县领导是其干爹,以能够帮助承包城区园林花木养护工程为名,骗取其表哥50000元现金。8月15日,固始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男,现年31岁,高中文化,固始县公用事业局职工。

    被告人李某的大姑李某某在河北邯郸居住。2010年7月,李某某病逝,李某随父亲去邯郸奔丧。期间,李某与李某某的二儿子杨某谈到工作的事。李某吹嘘其是固始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副局长,负责城区广告审批和综治;并说某县领导是其干爹。李某还谈到固始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的事,并说若杨某想承包绿化养护,其可以帮忙。杨某信以为真。

    被告人李某返回家乡十余天后,杨某跟其联系承包绿化养护的事。李某将计就计,谎称搞园林绿化养护需要招标,要先交押金15000元。7月中旬,杨某从银行汇15000元到李某帐户。李某当天就把钱取出还其欠战友的钱。

    之后,杨某催问李某绿化养护的事。2010年7月下旬,杨某和其父亲杨某某、杨某的连襟范某(懂得园林绿化)一行三人来到固始。李某装模作样,领着来人从县城红苏路到蓼北路再拐到蓼城大道,看路两旁的花木养护。为了拖延时间,得到他们的信任,李某称其干爹让造好养护预算。范某将预算交给李某,李某说其干爹已经同意这个方案,资金由县财政拨出。其后,李某让杨某办理资质证书和注册公司等,目的是编造各种理由拖延时间。

    在来人的一再催促下,李某说找个大仙选个吉日开工,后说已选定8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开业,届时请其干爹和另一县领导参加,并说开工资金由杨某先垫付。

    杨某等人信以为真,杨某委托其连襟范某在开业的前一天晚上联系到河南省潢川县一家施工公司,由该公司将挖掘机、自卸车开到固始。眼见事情要败露,李某于“开业”当日编造理由说省领导来固始检查,不能开业。潢川施工方在固始呆有四、五天,杨某每天要支付一万元左右工钱。其间,李某又以各种理由骗取杨某现金35000元。

    9月8日,杨某收看固始电视台节目,看到李某的“干爹”即某县领导在8月25日至9月初已离开固始,在台湾访问。遂明白李某从开始就在哄骗他们。杨某向其索要被骗资金,李某临时凑了7000元钱还给杨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退还部分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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