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一文盲老汉趁被害人丈夫外出之际,强行与仅有部分性防卫能力的女子发生性关系,被当场抓获。该老汉跪地求私了未果。9月13日,固始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田某三年零六个月。
法院查明,被害人祝丽(化名),女,23岁,文盲,住固始县李店乡田庙村。
2011年5月27日晚21时许,与被害人祝丽居住同村的被告人田某窜至祝丽家,趁其家人外出不在家之际,强行与祝丽发生性关系。被告人正在强奸时被外出回来的祝丽丈夫发现,并当场抓获。田某被扭送公安机关。
经鉴定,祝丽左腕部腹侧肿胀、青紫伴表皮剥脱,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经安徽省高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祝丽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部分性防卫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田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