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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小伙打架成瘾 缓刑撤销领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12-22 11:13:36


    固始县一年轻小伙打架成瘾,从少年打到成年。终于,曾经的缓刑被依法撤销。2011年12月22日,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三年;撤销其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判决,实行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被告人程某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程某,男,1993年1月出生,市民,住固始县城关镇四街。曾因犯聚众斗殴罪,2009年9月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1年4月25日14时许,固始县城关居民姚某与赵某、周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相约打架。姚某召集被告人程某、张某等20多人,赵某召集周某、王某等20余人。双方先在固始县城关“百度网吧”门口持钢管斗殴,后又在固始县城关迎宾路政府招待所附近持刀、钢管等斗殴。斗殴致郭某、李某等人受伤。

    被告人程某被抓获。其到案后揭发胡某参与此起斗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持械聚从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程某揭发同案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程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聚众斗殴罪,应当撤销缓刑,把前罪与新犯的聚众斗殴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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